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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 :一、低硫燃油改造:
项目概况: MARPOL 公约附则VI、EU法令及CARB法规相继制定或实施了新的SOx排放控制标准,要求船舶
在指定区域(如MARPOL公约附则VI规定的排放控制区、欧盟港口、加利福尼亚沿岸24海里海域及港口)使用
硫含量不超过0.10% m/m的低硫燃油。为满足规定的要求,对“康中”轮等多艘船的燃油舱及燃油系统进行改造
设计。其目的,增加一个低硫燃油舱用以盛装低硫燃油,并重新调整管路,使得改造后,船舶能够自由的切换
所用燃油,而不造成燃油与低硫燃油的互混。
项目工作内容或成果:
1、确认这些设备是否可安全的使用低硫燃油,是否需要进一步对设备、管路以及相关布置进行改造,进行分析和评估,做出评估报告;
2、编制低硫燃油与其他燃油转换的程序、低硫燃油的操作手册;
3、根据评估报告的结论,如果机器设备和管路布置需要进行改造,将改造的文件和图纸在改造前送船级社进行审批;
此项目保证了船舶在不同海域不同的排放控制区进行航行,同时在改造的过程中,尽可能的减少对船舶舱室的
改造,只对现有舱室的条件下进行合理的安排和布置。在低硫燃油改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为以后公司低
硫燃油项目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